当前位置:首页 > 研究会动态 > 详情

会员之窗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对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0654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本站原创    人气:2657     发表时间: 2021-11-25

杨莉委员:

您提出的《发展婴幼儿照护服务 满足群众托育需求》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党的十九大报告要求在“幼有所育”上不断取得新进展,2019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加快发展多种形式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支持社会力量兴办托育服务机构。随后,国务院办公厅出台了《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15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为各地做好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提供基本遵循。 


全面两孩政策实施4年来,我省人口出生整体呈减少趋势,一孩出生规模持续下降,二孩出生规模先扬后抑,政策实施效果低于预期。托育服务缺位,是抑制群众生育意愿释放的一个重要原因。据统计,我省现有3岁以下婴幼儿达到249万人,3岁以下婴幼儿的入托率仅4%左右。其中,城镇婴幼儿的入托率不到6%,农村入托率更低。目前,我省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主要存在供给不足、质量不高、机制不全、监管缺位等方面的问题。您提出的“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科学规划、因地制宜推进工作,引导支持、加强家庭照护指导服务,培养人才、加强托育队伍建设”等四个方面的建议,对解决我省托育服务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有很强的针对性、操作性。


省委、省政府对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高度重视,许达哲省长、吴桂英副省长分别做出重要批示,要求我委牵头,抓好落实。去年以来,我委就如何落实《指导意见》,加快推进我省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多次开展调研,与相关部门共同研究具体工作措施,拟重点从以下七个方面发力,加快推进我省婴幼儿照护服务的发展,以满足不同群体的托育服务需求: 


一、提升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功能。

目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自然资源厅等单位已相继出台《湖南省城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布局专项规划编制技术指南》、《关于开展住宅物业住房品质分类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湘建房函〔2019198号)、《湖南省住宅物业住房品质分类导则》(湘建科〔201960号)等文件,对居民住宅区内托儿所、幼儿园的设立范围和配备标准予以明确,并规定:“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预留包括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等各类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在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中,统筹考虑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布局和建设。保障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用地需求,为婴幼儿照护创造安全、适宜的环境和条件。”下一步,我省将从提升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功能入手,把婴幼儿照护服务纳入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综合利用社区公共服务资源,拓展婴幼儿照护服务功能,发挥公共服务设施综合效益。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中,统筹考虑婴幼儿照护服务需求。 


二、加大对家庭婴幼儿照护的支持和指导,强化家庭在婴幼儿照护中的基础作用。

包括全面落实产假、配偶陪护假、哺乳假等政策,鼓励用人单位以停薪留职、非全日制工作、远程办公等方式,为家庭照护婴幼儿创造便利条件;维护女职工生育期间的工作权益,明确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依托医院、高校、行业学会等资源,建立婴幼儿照护服务专家团队;利用信息化手段,搭建托育服务网络平台,为群众提供科学育儿服务;加强孕产妇和婴幼儿健康管理,开展育龄妇女孕期检测和新生儿疾病筛查,提高母乳喂养率,提高婴幼儿食品质量与安全水平。


 三、加快发展多种形式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

一方面,坚持普惠优先,积极建议省委省政府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大力推进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建设。另一方面,探索婴幼儿照护服务多元建设,推动托幼一体服务模式、社会力量兴办、用人单位举办、城乡居民邻里互助式和医疗机构提供延伸服务等形式举办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等多样化的婴幼儿照护服务。 


四、严格监督管理职责。

从婴幼儿照护机构的源头准入到运行管理,从机构设立到人员资质,都坚持标准先行,严格监管。同时,明确由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牵头会同各相关部门落实对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安全保卫、卫生保健和设施设备配备,督促各类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落实安全防范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建立省市县三级联动的综合监管机制,加大对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违法违行为规查处力度,切实保障婴幼儿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五、健全组织管理网络。

积极建立厅际联席会议制度,由省人民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召集人,定期研究解决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问题。明确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工作由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牵头,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协作,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指导、监督和管理。 


六、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积极鼓励引导市县两级地方政府按照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的原则,采取政府补贴、行业引导等多种方式,对婴幼儿照护服务行业发展予以支持。落实水电气优惠、有条件的地方可比照普惠性幼儿园补贴方式实施托位补贴。落实国家对托育的税费优惠政策,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设立的职工子女托育点所产生的费用可按规定作为职工福利费支出在税前扣除。各级政府在国土空间规划、城乡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中统筹安排、优先保障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和设施新增建设用地。 


七、加强人才培养。

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到举办婴幼儿照护服务培训机构中来。建立多层级专家队伍,为婴幼儿照护行业发展提供支持。将婴幼儿照护服务从业人员列入急需紧缺职业目录和政府补贴培训目录,落实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建立激励机制,保障从业人员福利待遇,从职称晋升、薪酬待遇等方面予以支持。 

感谢您对全省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  

2020619

信息来源: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